2021年12月17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基于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RAC)的研究结果,对加州65提案的管控物质列表进行更新,新增4项致癌物质。12月24日,OEHHA基于致癌物鉴定**(CIC)的建议,将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转化和降解前体列入管控物质。以上五项管控物质均未制定对人体健康无重大风险或可观察影响的安全港水平。原文如下:
整理成表格为:
加州65法案并未对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作出要求,企业需要关注既往相似产品的诉讼案例或达成的和解协议,参考协议中的限值,必要时进行检测,以降低违规风险。
加州65提案正式名称为《1986年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执行法案》,该法案于1986年11月颁布,旨在保护加州民众及加州当地饮用水资源免受具有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污染,同时以警告标识的形式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中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